在岛内引起争议的螺蛳粉包装。图片来源:台湾中时新闻网
随后,台经济部门17日晚间又宣布,因台湾本土产花生,大陆产某知名麻辣花生未开放项目进口,“经济部”会提醒厂商下架,另外,大陆零食魔芋爽必须经许可方可输入销售。
台当局下架螺蛳粉、麻辣花生?
台湾民众:买!囤!
民进党当局的做法反而激起岛内对大陆零食的追捧,掀起了囤积大陆零食的热潮。
17日晚上,岛内知名电商平台显示,排在第一名的热门商品正是螺蛳粉,第二名为来自大陆的知名零食“魔芋爽”,这“显示‘经济部’要求下架,但网络上已出现囤货潮”。台湾经济日报网称,打开电商平台,可以看到琳琅满目的大陆制零食,许多卖家都在出售魔芋爽、麻辣花生等。
魔芋爽在台湾小学生之间“疯传”
在台湾知名电商平台上,有不少大陆零食都在热销。《环球时报》记者搜索发现,在虾皮购物网站上,比较受欢迎的大陆零食有酸枣糕、油爆虾尾、老酸奶软糖、卫龙牌辣条以及魔芋爽等。在另一电商平台露天市集上,如大白兔奶糖、重庆小面、兰州拉面、黄飞红麻辣花生等都卖得十分火热。
早在去年3月,台湾联合新闻网就曾报道魔芋爽等大陆零食在台湾的火爆现象。
报道称,一包魔芋爽在台湾卖得非常便宜,大概单价为5元新台币左右(1元人民币约合新台币4.49元),成为小学生之间“疯传”的零食。
台“华视”新闻网18日称,这些大陆零食不知不觉,走进了台湾民众的零食柜,还有不少“网红”发布“开箱试吃”视频。
台湾雅虎奇摩新闻网18日进行了一项网络调查,针对“你会购买大陆制的食品吗?”的提问,截至19日中午,在约9000份回答中,分别有15.4%与47.2%的人选择“经常购买”与“偶尔购买”。
两岸网友:无聊,格局小了……
台当局对于大陆产螺蛳粉、麻辣花生等食品的“禁令”消息一出,两岸网友纷纷热议。
有岛内网友批“真的蛮无聊的,食物也要算统战,馄饨面,炒饭要不要禁一下,脑残”“大陆的包装也是这样啊,前几年的土味情话”“土味情话的梗好几年了,对象也不是台湾”“我在北美买包装也是印这样”“事实可见谁才是玻璃心”。
据中时新闻网报道,一则以“你认为最该禁的是什么”街头采访中,台湾民众的答案包括,“日本核食,因为还不太安全。”“莱猪,对身体有影响的就先禁。”“民进党的脑袋,因为它太偏激且执著。”
有大陆网友表示,这样做“格局小了”。
毕竟,“味觉不会骗人”,“同是中国人,都有中国胃”。
螺蛳粉、麻辣花生、魔芋爽……
台湾民众喜欢的大陆零食
哪些也是你爱吃的?
来源:环球时报、中国新闻网此前报道、中时新闻网、网友评论
“二创”短视频如何与影视原作和谐共处****** 作者:张歌东(中国传媒大学动画与数字艺术学院教授、中国电影剪辑学会短片短视频艺术委员会主任) 近年来,影视剪辑类短视频(俗称“‘二创’短视频”)越来越受到人们的欢迎。这些短视频节奏明快、剪辑手法新颖,受到短视频用户的青睐。不过,由“二创”短视频引发的版权争议日益突出。哪些“二创”短视频属于独创性作品?二度创作中,对原作品合理使用的边界在哪里?如何在尊重版权的前提下,发挥剪辑艺术的魅力,让“二创”短视频良性发展?如何建立起符合网络时代要求的版权授予机制?这些都是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 从艺术创作角度来看,“二创”短视频有多种类型,既有简单粗暴的切条,如“剪刀手”视频,也有融入了UP主的自我理解、加工、评论的类型,如故事改编、电影解说、主题混剪、视频人物志、视频影评等,不同类型的“二创”短视频,“独创性”的成分相差很大。 因此,版权机制要在“二创”短视频中发挥作用,就应先厘清“二创”对原作品合理使用的边界。笔者认为,应从视频的剪辑程度、音频的改编程度、主题的改编程度、故事的改编程度等几个维度设定一个“二创指数”来判断到底是创作还是抄袭。其中的关键是,作者对影视原片素材的二度创作有无“创造性转化”,对影视原作的剪辑与改编有无“创新性发展”。因此,面对网络视听快速发展的现实,为推动短视频行业健康发展,在尊重版权的前提下,一方面应继续发挥剪辑艺术的长处,另一方面也应优化版权生态,构建起适合互联网时代的版权机制。 “二创”短视频迎合了移动互联网时代人们碎片化的阅读习惯。这种“二创”作品在满足人们文化娱乐需求的同时,可能会削弱影视作品的完整性及艺术性。一些观众在观看了几分钟的电影介绍、解说、评论后,觉得没有必要再看原作,这也可能会对原作的市场收益造成影响。 但在笔者看来,我们不必将“二创”短视频与影视原作完全对立起来。对一般观众而言,他们观看的影视作品数量有限,“二创”短视频正好为其提供了“浏览器+文章摘要”。一些观众以往没看过相关作品,通过“二创”短视频对原作产生了兴趣,接着主动欣赏原作。在此情形下,“二创”短视频能够为原作迅速积累起口碑,产生“自来水”效应。现实中,我们经常遇到这样的例子。一些中小成本电影,艺术质量不错,但囿于经费限制,没有进行大规模宣发,很多观众起初并不了解,但在“二创”短视频的接力传播下,观众知道了影片并主动走进影院。其实,对观众来说,大家更希望“二创”短视频,能够与影视艺术形成某种程度的跨媒介、跨平台互动,那样能够丰富影视产品的类型。 从发展的眼光看,“二创”短视频与影视原作的传播并非“此消彼长”的零和博弈。“二创”短视频与影视作品的宣传营销应该形成良性互动,建立起适应媒介融合的影视传播体系。以电影宣发为例,随着传播渠道的变化,很多传统视频物料的传播效能在不断下降。在新的传播环境下,电影的宣发营销,完全可以利用短视频的形式来实现更好的传播效果。比如,宣发公司可以与数以百万计的“游击队”UP主合作,在影视剪辑、逻辑把握、亮点选取、用户心理理解等方面形成合力,最大化地扩大影片的影响力。 以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技术创新时代已经到来,文化产品的创作手段面临着跨维度变革,如近年来兴起的AI写作、AI绘画等,都对传统的版权概念提出了全新的挑战。在此背景下,“二创”短视频所引发的思考不过是一个前奏曲。 什么是短视频?只有时长这一个维度吗?看待短视频,时长是一个维度,但不是唯一的维度。未来,随着短视频作品品质的提高以及硬件技术的发展,短视频的传播将不再囿于移动端,它可能会成为一种广泛存在的娱乐形式。从这个意义上看,“二创”短视频在未来甚至可能会发展成为一种相对独立的作品类型。 着眼于未来,我们非常期望能够构建起适应互联网时代的版权机制,在尊重版权、合法合理使用原作的前提下,发挥“二创”短视频剪辑的想象力和创造力,提升其独创性,这也是对影视原作审美价值和情感力量的强化与放大。同时,我们也期待长短视频平台在探索影视内容知识产权使用规范化方面携手同行。 我们欣喜地看到,业内诸如抖音和爱奇艺这样的长短视频平台已经启动合作:爱奇艺将向抖音授权其内容资产中拥有网络传播权及转授权的长视频内容用于短视频创作。在具体操作层面,双方对解说、混剪、拆条等短视频二创形态进行了约定。这种合作是一次短视频创作者和影视版权方互利共赢的良性互动,是一种顺应互联网和UGC(用户原创内容,即用户将自己原创的内容通过互联网平台进行展示或者提供给其他用户)大趋势的双向奔赴。我们希望这种合作能够形成示范带动作用,推动长视频内容知识产权的规范使用,助力“二创”短视频持续健康发展。 《光明日报》( 2022年12月21日 13版)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 welcome购彩大厅地图 |